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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7年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09-28

    来源: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7年“十一”放假及“十一”后调整作息时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一”放假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放假通知及学校工作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正常上课、上班,其中,9月29日改上10月4日(星期四),9月30日改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9月29日、30日的课停上。

    2.“十一”放假期间,各单位务必做好防火、防盗及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新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措施,严格保卫制度,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保卫处值班电话:4618113)。

    3.拆迁工作人员10月1、2休息,10月3~7日抽调的专职拆迁工作人员和尚未全面完成拆迁任务的责任单位的拆迁小组成员继续从事拆迁工作。

    4.校迎评办和各单位迎评工作人员10月1、2、3日休息,10月4~7日应集中进行迎评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随时听从校迎评办的工作安排。

    5.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名单于9月28日前分别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关于作息时间的调整

    从10月8日起,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   午 下   午

    起    床:6:00

    早    操:6:10 ——6:30

    早 自 习:6:40 ——7:20

    早    餐:7:20 ——7:50

    预    备:7:50

    第一节课:8:00 ——8:45

    第二节课:8:55 ——9:40

    课(工)间操:9:40 ——10:05

    第三节课:10:05——10:50

    第四节课:11:00——11:45

    机关办公:8:00 ——11:40

    午    餐:12:00——12:30 午    休:12:30——13:50

    预    备:13:50

    第五节课:14:00——14:45

    第六节课:14:55——15:40

    第七节课:16:05——16:50

    第八节课:17:00——17:45

    机关办公:14:00——17:30

    晚    餐:18:00——18:50

    晚上上课:19:00——20:40

    学生晚自习:19:00——21:00

    就    寝:22:30

    熄    灯:23:00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