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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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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各学生班: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我院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培养学生良好的竞争意识、成才意识,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我院决定推荐并评选表彰一批2010-2011学年度校、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院学生年度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沈  岳
            副组长:江先华   李晗飞   张林峰   廖桂平
            成  员:唐  琳   李良民   李孟良   张香芽  及各班班主任
    院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办公室:
            组  长:唐  琳
    副组长:李良民   李孟良    马云飞    刘  瑛
    成  员:黎丽娟   贺  杰    崔旭亮    陈  毅    徐  庆   姜   
    唐子娟                                          罗佳怡        
    赵晓晴      高琪秦                                 李志文   吴惠萍 
    武林馨                 广鹏超         李明智          睿及各班班长
    二、关于学生综合测评
    (一)、综合测评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学生干部和班级会议,学生根据综合测评的要求和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测评。
    个人总结:小组评议和班级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关于评奖评优
    (一)   评优办法
    1、在搞好学生年度鉴定的基础上,开展校、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与评选。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由所在院学生会,团总支在院学工组的领导下组织推荐、初审,并张榜公布,征求全院同学意见,再由院党总支、行政领导审核,报学校审批。
    3、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在校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产生,其确定办法为班委会写出书面推荐意见,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4、校级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组织申报、学院审核,学院召开主要学生干部会议,审议各班工作,组织交流、推荐,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二)   评优比例
    校、院级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数10:1的比例推荐评选,不足10个班的可推荐1个,超过者只舍不入。校、院级三好学生标兵评定比例为3%,校、院级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相应年级总人数的10%,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当年学生干部总人数的5%,本年度内的奖学金比例、等级、金额的按2008年8月以后颁发的《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守册》的《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三)   评优条件
    1、先进班集体条件: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学习成绩在全院领先。有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在校、院卫生检查评比中领先。全班同学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校级体育竞赛中为院争得了荣誉。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高。
    2、先进个人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好,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校三好学生标兵学生上一学年的平均成绩必须达到85分,单科成绩80分以上,英语过相应级别,综合考评必须在本班前3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精神;校三好学生上一学年的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75分以上,英语过相应级别,综合考评必须在本班前10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及时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成绩良好,年度内无补考,综合考评列本班前10名。
    四、日程安排
    1、第7周(星期二至第8周星期一)班长组织本班的考评小组对本班同学进行综合测评,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推荐名单,国家奖学金、金岸奖学金、园丁奖学金学生自主申报。
    2、第8周(星期一)班长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班主任必须签名确认)及相关电子表格一并上交学工组,同时将班级初步综合测评表和国家奖学金、金岸奖学金、园丁奖学金、深圳校友奖学金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中午11:30前交至学工组(综合测评表需交A3纸打印稿一份,本人需签字确认)。
    3、第8周(星期二)团总支、学生会审议各班的综合测评表并提出修改意见。
    4、第8周(星期三)学工组将审核后的综合测评表反馈至各班级,让同学们复查,无异议后本人签字确认,交班主任审核签字。
    5、第8周(星期四)班长将综合测评终审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签名稿于中午11:30前交至学工组。有意向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11:30之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交至学工组。
    6、第8周(星期四)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岸奖学金、园丁奖学金、深圳校友奖学金名单。
        7、第9周(星期三至星期四)院综合测评小组审核报院党政联系会议通过。
        8、第9周(星期五)公布奖学金名单第一榜。
        9、第10周(星期一)公布奖学金名单第二榜。
        10、第10周(星期三)公布奖学金名单第三榜确定榜。
    五、评优要求
         在学生鉴定和评优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先鉴定后评优,先考评后评奖,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掌握评优评奖标准,克服“一好”代“三好”和走过场的不良现象。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工组
    2011年10月